人們常無奈的說「臺灣沒救了...」,那麼,小小的社區我們總可以救得了吧?這個網誌,主要的目的為了創造更便捷、更快速的溝通管道,歡迎32棟住戶或是對32棟有各種建議的芳鄰,隨時在此網誌,反應各項意見,但願意努力嘗試,希望讓大家的各項美意與建言,最後都能眾志成城、圓滿達成!
2010年6月9日 星期三
都發局聘顧動不動以離職要脅國宅住戶
2010年2月28日 星期日
感謝敦北華城芳鄰們的精闢回應 !!!
1. 感謝敦北華城芳鄰們的精闢回應 !!!
敬錄網站:
拆除人行鋼橋-我對管委會的書面回應 |
發言人: peter | IP: | 2010-02-27 10:33:59 |
今日2/27在信箱中收到管理委員會發函的文件,內容說「倘若住戶不同意拆除請以書面並於3月7日17時前回覆本會管理中心」,說實在的只是「假民主,真獨裁」,既然拆鋼橋是「改變現狀」,當然需要多數「同意拆除」才可以改變,為什麼不是要拆的住戶請提出書面意見,我們再看看是否有超過2/3或1/2的住戶同意拆除。 |
2. 在資訊未明、無法充分判斷前 ”尚無意見”並不表示”反對”,以二分法扭曲、貼人標籤,蓄意影響大家與9區、13區住戶的和諧。
3. 如果原結構技師能為大家簽字負責,如果台北市消防局能為大家說明拆鋼橋後是否有緊急疏散問題,請主委召開住戶大會公開說明!
4. 主委未依管委會多數委員的討論內容執行,發函失據,對多數委員長期掩蓋外部傳入重大訊息,屬嚴重脫序失德行為。請參見敦北華城管委會97年12月相關議文:C. …是否應出具安全無慮證明。
5. 依照都發局9月9日的會議紀錄顯示:楊主委派總幹事代表社區,避開管委會多數委員、王正德議員、松山區公所、袁里長、10區、 11區,片面同意(贊成)拆除鋼橋決議,且未照會台北市消防局。(據查證:實際上該次會議,包括議員、里長、區公所等有多位代表未出席,卻仍做成決議。)
後記:在6位委員的簽暑存證信函寄發給各管(包括袁里長、王正德、王鴻薇議員)後,都發局原本是要看到住戶們抗爭才要暫緩的顢頇立場終於軟化,楊主委終於辭去主委一職,社區整體權益暫時得以保全。
2010年2月1日 星期一
屋頂防水工程受災戶論壇
http://www.tmm.org.tw/ap/item_01_19.htm
2009年12月14日 星期一
2009年4月11日 星期六
頂樓防水工程驗收 臨時會議 備忘錄
過去會議紀錄的形成方式,這次終於出現副作用:按照楊主委曾以"不惜辭職"堅持要在每個月月底才能產生月初的會議紀錄,委員們於是只能等到四月才知道要求委員會須在3月9日早上派員參與防水工程驗收。
四月月會,對此案詢問時,反而由管理中心出面反問:抱怨沒有一個委員出席參與驗收(包括楊主委在內),問得委員們面面相覷,一時之間都不知如何應答。
楊主委表示:所有頂樓防水住戶零損狀況登記表由主委監管,委員可以閱覽,但禁止委員影印。
最後,楊主委以"尚未驗收完成",來回應大家,結束此 臨時會議。
依據會議錄音,很多到4月中仍是執行狀況不明或尚未執行實載如下:
備忘回顧二月月會,主委表示:
- 應分兩部份:廠商旭翔驗收歸驗收,對於施工當中造成的零損部分仍應該負責才對。(執行狀況不明)
- 上次有彙成總表3/3(二)晚上召開會前會,讓所有頂樓住戶有無看法或建議先提出來,作成會議記錄再送都發局讓其了解。(執行狀況不明)
- 都發局要驗收須提前告知,否則我(主委)就不會出席。(沒說要提前幾日,三月份會議記錄第拾壹臨時動議,第二點亦只紀錄:都發局來函通知3/9下午2點30分覆驗,請委員會派員會驗。沒記錄是都發局是幾日文到)
- 旭翔在公共部分好像都有修補。(執行狀況不明)
- 轉述臨時聘顧人員陸員:爭議部分的第三公正單位鑑定須請住戶自行付費。(目前執行狀況不明)
- 先開個會前會,彙整大家意見,在驗收會議時我們給他"一點點"我們的建議。(執行狀況不明)
- 雖然強調有5年保固,但是不能有這樣的'心態',要嘛就是做好,讓我們高枕無憂,應該一次做好。(執行狀況不明)
- 當然,這種事情可能沒有辦法到我們的百分之百的要求,或許會有些些微的,他一定會進來做。(執行狀況不明)
- 問題來了:那如果後續有漏水,認定上?還沒施工前就有施工後有新的漏水應分兩部分,必須將新的反映出來給都發局。(執行狀況不明)
- 施工完還有漏就一直施工?這就是問題所在,我們就要把這樣的狀況反映出來,告訴都發局這是之前一直都沒有的,是施工後才產生的。(執行狀況不明)
- 各棟住戶彙整資料先做,將會公告各棟。(尚未執行)
- 所有水管,除了最基本的不通應通之外,工程之前不通的也可花點錢請施工單位疏通。(執行狀況不明)
- 頂樓花台土壤清空問題,拉回管委會開會處理。(尚未執行)
- 33棟落水管不通問題,拉回管委會開會處理。(尚未執行)
- 30棟29號、27號頂樓各有落水管不通,請都發局再做一次試水,如果不通請他們復原。(執行狀況不明)
- 32棟新住入戶有落水管不通,屋頂有積水,應跟樓管登記。(執行狀況不明)
- 工程結餘款被凍結的狀況下,外牆裂有報修的公設,只有幾十萬不超過百萬的話,整個外牆修繕須經委員會、住戶大會通過動用管委會費用支出,每月支出金額。
- 說修好了但實際還在漏,樓管應立即通知都發局派人來修。(執行狀況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