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8日 星期日

感謝敦北華城芳鄰們的精闢回應 !!!

1. 感謝敦北華城芳鄰們的精闢回應 !!!

敬錄網站:

拆除人行鋼橋-我對管委會的書面回應

發言人: pe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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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7 10:33:59

今日2/27在信箱中收到管理委員會發函的文件,內容說「倘若住戶不同意拆除請以書面並於3月7日17時前回覆本會管理中心」,說實在的只是「假民主,真獨裁」,既然拆鋼橋是「改變現狀」,當然需要多數「同意拆除」才可以改變,為什麼不是要拆的住戶請提出書面意見我們再看看是否有超過2/3或1/2的住戶同意拆除。
既然管委會領導個人執意要拆,就請您重新發函要求「倘若住戶同意拆除請以書面並於3月7日17時前回覆本會管理中心」可以嗎? 請不要再浪費我們的影印費了。

http://board01.tacocity.com.tw/USER/dbcity/message.phtml?user=dbcity&type=USER&uid=1360527&rnd=d5f6222ca107408a13b91087dca0c955&title=%A9%EE%B0%A3%A4H%A6%E6%BF%FB%BE%F4-%A7%DA%B9%EF%BA%DE%A9e%B7%7C%AA%BA%AE%D1%AD%B1%A6%5E%C0%B3&tID=1269022&ck=ttOwXtan10qoI&fpage=1

2. 在資訊未明、無法充分判斷前 尚無意見並不表示反對,以二分法扭曲、貼人標籤,蓄意影響大家與9區、13區住戶的和諧。

3. 如果原結構技師能為大家簽字負責,如果台北市消防局能為大家說明拆鋼橋後是否有緊急疏散問題,請主委召開住戶大會公開說明!

4. 主委未依管委會多數委員的討論內容執行,發函失據,對多數委員長期掩蓋外部傳入重大訊息,屬嚴重脫序失德行為。請參見敦北華城管委會9712月相關議文C. …是否應出具安全無慮證明。

5. 依照都發局9月9日的會議紀錄顯示:楊主委派總幹事代表社區,避開管委會多數委員、王正德議員、松山區公所、袁里長、10區、 11區,片面同意(贊成)拆除鋼橋決議,且未照會台北市消防局。(據查證:實際上該次會議,包括議員、里長、區公所等有多位代表未出席,卻仍做成決議。)

後記:在6位委員的簽暑存證信函寄發給各管(包括袁里長、王正德、王鴻薇議員)後,都發局原本是要看到住戶們抗爭才要暫緩的顢頇立場終於軟化,楊主委終於辭去主委一職,社區整體權益暫時得以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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