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1日 星期六

頂樓防水工程驗收 臨時會議 備忘錄

2009/04/10(五)應委員要求召開的 臨時會議 ,主要針對都發局3月9日簽發頂樓防水工程驗收單,記載驗收完成的紀錄,驗收單上僅有都發局臨時聘顧人員、廠商及管理中心顧員..等人出席簽名,討論後續處理方式。

對於頂樓房水層全面施工造成許多住戶家中發生漏水、樑牆分離龜裂等情形,委員們主要擔心時間拖延造成日後舉證不易,而議論紛紛。

過去會議紀錄的形成方式,這次終於出現副作用:按照楊主委曾以"不惜辭職"堅持要在每個月月底才能產生月初的會議紀錄,委員們於是只能等到四月才知道要求委員會須在3月9日早上派員參與防水工程驗收。

四月月會,對此案詢問時,反而由管理中心出面反問:抱怨沒有一個委員出席參與驗收(包括楊主委在內)問得委員們面面相覷,一時之間都不知如何應答。

楊主委表示:所有頂樓防水住戶零損狀況登記表由主委監管,委員可以閱覽,但禁止委員影印。

最後,楊主委以"尚未驗收完成",來回應大家,結束此 臨時會議。


依據會議錄音,很多到4月中仍是執行狀況不明或尚未執行實載如下:

備忘回顧二月月會,主委表示:
  1. 應分兩部份:廠商旭翔驗收歸驗收,對於施工當中造成的零損部分仍應該負責才對。(執行狀況不明)
  2. 上次有彙成總表3/3(二)晚上召開會前會,讓所有頂樓住戶有無看法或建議先提出來,作成會議記錄再送都發局讓其了解。(執行狀況不明)
  3. 都發局要驗收須提前告知,否則我(主委)就不會出席。(沒說要提前幾日,三月份會議記錄第拾壹臨時動議,第二點亦只紀錄:都發局來函通知3/9下午2點30分覆驗,請委員會派員會驗。沒記錄是都發局是幾日文到)
  4. 旭翔在公共部分好像都有修補。(執行狀況不明)
  5. 轉述臨時聘顧人員陸員:爭議部分的第三公正單位鑑定須請住戶自行付費。(目前執行狀況不明)
3/3日會前會(臨會),主委表示:
  1. 先開個會前會,彙整大家意見,在驗收會議時我們給他"一點點"我們的建議。(執行狀況不明)
  2. 雖然強調有5年保固,但是不能有這樣的'心態',要嘛就是做好,讓我們高枕無憂,應該一次做好。(執行狀況不明)
  3. 當然,這種事情可能沒有辦法到我們的百分之百的要求,或許會有些些微的,他一定會進來做。(執行狀況不明)
  4. 問題來了:那如果後續有漏水,認定上?還沒施工前就有施工後有新的漏水應分兩部分,必須將新的反映出來給都發局。(執行狀況不明)
  5. 施工完還有漏就一直施工?這就是問題所在,我們就要把這樣的狀況反映出來,告訴都發局這是之前一直都沒有的,是施工後才產生的。(執行狀況不明)
  6. 各棟住戶彙整資料先做,將會公告各棟。(尚未執行)
  7. 所有水管,除了最基本的不通應通之外,工程之前不通的也可花點錢請施工單位疏通。(執行狀況不明)
  8. 頂樓花台土壤清空問題,拉回管委會開會處理。(尚未執行)
  9. 33棟落水管不通問題,拉回管委會開會處理。(尚未執行)
  10. 30棟29號、27號頂樓各有落水管不通,請都發局再做一次試水,如果不通請他們復原。(執行狀況不明)
  11. 32棟新住入戶有落水管不通,屋頂有積水,應跟樓管登記。(執行狀況不明)
  12. 工程結餘款被凍結的狀況下,外牆裂有報修的公設,只有幾十萬不超過百萬的話,整個外牆修繕須經委員會、住戶大會通過動用管委會費用支出,每月支出金額。
  13. 說修好了但實際還在漏,樓管應立即通知都發局派人來修。(執行狀況不明)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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