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7日 星期日

寫在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之前

 的確,會議記錄沒有紀錄重抽車位,但是包括主委在內去年就不只一次的決議重抽,因為 楊主委表示:有人去都發局檢舉,或說去年住戶大會決議人數未達法規標準、或說沒清點,總之就是無效。

當時,就有人表示參考鄰區運作,他們不必花十幾萬預算(500 x 298戶=149000)的出席費,用車位重抽就達到九成出席大會的成功綜效。大家因此依議。

相信所有委員對重抽與否,也都抱持客觀,至少2者取其1:
  1. 接受委員會全體決議重抽的結果,但看是否合乎法定程序。
  2. 不然也許就要沿用上屆發給住戶出席費,至少達到六成住戶出席率,讓出席住戶不至被愚弄。
但這議案不知未何,一議再議,就是不被記載進會議紀錄。沒被紀錄的事太多了,大家看看本站,有關降電容量等節能議案(點選鏈結)就是其中一例,由於約束力薄弱,委員們也是疲於"提醒"各個議案,時常要接受被情緒反彈的對待,只求這麼多議案不要又被"遺漏"了,包括32棟住戶反映滅火器也過期許久,公佈的錄音檔中最後尾端也有討論到住戶大會停車位重抽議題,但是各位可以去對照公佈的2月份會議記錄有無記載。

現在決議還是重抽,公告也貼了,住戶們沒有心理準備、以及充分資訊判斷,果然引起反彈, 楊主任委員也就"順應眾意"取消此次,以時間緊迫為由,無須經眾委員同意,所以可以是2者都不用做。

  面對 楊主任委員,未尊重管委會全體委員在月會中的決議,再度的、片面以部份住戶反對為由,即公告取消停車位重抽乙事,感到遺憾。

行政流程上,無端被改成:幾個住戶反對,就可以很有效率的:立即公告更改全體委員的決議。諷刺的是會議紀錄都還要一、兩個月後才會公告,讓委員們去函都發局更正紀錄的時效都過了。

 這個片面決定勢必影響週日的大會出席率,以及 全體住戶的權益,也為後續管委會的運作立下壞的示範:只要在月會與大會的空檔中,片面變更正常運作的因子,就可以達到某人的目的,讓整體意識無法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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