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住戶更奇怪的質疑是:未經委員提案就悄悄進行名詞變更為"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因為國宅主管機關希望迄今尚未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立管理委員會及報備作業之國宅社區,應配合市府安排輔導作業時程,順利 取得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證明, 完成公共基金提撥,由社區 住戶自管自治 。顯然與主委聲稱"消防與13區公設不劃分清楚就不回歸!"的強烈態度表裡不一,腳偷偷往哪邊走嘴巴卻一直說不,似乎怕被人猜透她的心意。
另外,此次大會會場更是只排了100個左右的座位,要給298個有權人坐,或許都透露著這只是在上演一場假戲。
2009/05/17舉行的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主委以 部分住戶反對為由,臨時取消車位重抽,果然順利製造出席人數不足的狀況(298戶實到65戶),由 主席輕鬆愉快的宣佈改為座談會,會中,談及嚴重漏水、車位屢遭擅停等重大議題, 住戶們要求大會製作紀錄,遭 樓管公司副總插話拒絕以及 主委制止發言, 樓管副總並暗示 主委宣布散會。與會 住戶們面對這樣違背內政部頒<< 會議規範>>的情形,多是感到遺憾....
(按:中華民國五十四年七月二十日內民字第一七八六二八號公布施行之<< 會議規範>>第六條 (談話會) 因天災人禍,須為緊急處理,而出席人因故未達開會額數者,得開談話會,依出席人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作成決議行之,但該項決議應於會後儘速通知未出席人,並須於下次正式會議,提出追認之。)
住戶們要求委員會為之前弊端所造成的錯誤概括承受,遭 主委拒絕, 樓管公司副總最後承諾作一些備忘錄,但之後會議尚未宣散會,樓管公司人員卻已先行離席。與會 住戶們只能苦笑....
主委面對住戶們的許多要求,不時自我提醒:『沒有關係,我們多'聽聽'大家的想法..』,對每個發言,多是義正詞嚴的承諾與回應,來滿足住戶們的要求,對於紀錄則仍是不願落實。與3月初召開頂樓防水工程受損住戶會議當時的錄音,鼓勵住戶吐出怨言再虛應,方式相同:『我們多'聽聽'大家的想法..』。但是,這些因天災人禍,須為緊急處理的事,無論其他住戶委員在月會時如何要求,時至5月中仍沒有任何紀錄公告,讓社區形成整體運作疲勞。
面對這樣的鬧劇,有人演的很悠哉,讓被安排在旁作陪的委員們,各個真是情何以堪。不過這也間接再次說明了,大家不敢相信的事實:這麼有水準的社區、8個委員,怎麼會拿一個人沒辦法?現在大家可以看到,有65個"區分所有權人",卻也是莫可奈何啊!
後記:98.10.17 終於抽車位綁開會了,但是有住戶認為這更可怕:因為所有議案計畫要在一個半小時內開完,似乎想讓大家變成橡皮圖章,"趕鴨子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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