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9日 星期二

98.5住戶大會(座談)會議紀錄

首先,要感謝本棟住戶向我們說明:住戶大會不等同區分所有權人大會,相較於上次住戶大會,無異是要提高門檻與流會機率,讓社區共識無法匯聚。

另一住戶更奇怪的質疑是:未經委員提案就悄悄進行名詞變更為"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因為國宅主管機關希望迄今尚未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立管理委員會及報備作業之國宅社區,應配合市府安排輔導作業時程,順利 取得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證明, 完成公共基金提撥,由社區 住戶自管自治 。顯然與主委聲稱"消防與13區公設不劃分清楚就不回歸!"的強烈態度表裡不一,腳偷偷往哪邊走嘴巴卻一直說不,似乎怕被人猜透她的心意。

另外,此次大會會場更是只排了100個左右的座位,要給298個有權人坐,或許都透露著這只是在上演一場假戲。

2009/05/17舉行的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主委以 部分住戶反對為由,臨時取消車位重抽,果然順利製造出席人數不足的狀況(298戶實到65戶),由 主席輕鬆愉快的宣佈改為座談會,會中,談及嚴重漏水、車位屢遭擅停等重大議題, 住戶們要求大會製作紀錄遭 樓管公司副總插話拒絕以及 主委制止發言, 樓管副總並暗示 主委宣布散會。與會 住戶們面對這樣違背內政部頒<< 會議規範>>的情形,多是感到遺憾....

(按:中華民國五十四年七月二十日內民字第一七八六二八號公布施行之<< 會議規範>>第六條 (談話會) 因天災人禍,須為緊急處理,而出席人因故未達開會額數者,得開談話會,依出席人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作成決議行之,但該項決議應於會後儘速通知未出席人,並須於下次正式會議,提出追認之。)

住戶們要求委員會為之前弊端所造成的錯誤概括承受,遭 主委拒絕, 樓管公司副總最後承諾作一些備忘錄,但之後會議尚未宣散會,樓管公司人員卻已先行離席。與會 住戶們只能苦笑....

主委面對住戶們的許多要求,不時自我提醒:沒有關係,我們多'聽聽'大家的想法..』,對每個發言,多是義正詞嚴的承諾與回應,來滿足住戶們的要求,對於紀錄則仍是不願落實。與3月初召開頂樓防水工程受損住戶會議當時的錄音,鼓勵住戶吐出怨言再虛應,方式相同:『我們多'聽聽'大家的想法..』。但是,這些因天災人禍,須為緊急處理的事,無論其他住戶委員在月會時如何要求,時至5月中仍沒有任何紀錄公告,讓社區形成整體運作疲勞。

面對這樣的鬧劇,有人演的很悠哉,讓被安排在旁作陪的委員們,各個真是情何以堪。不過這也間接再次說明了,大家不敢相信的事實:這麼有水準的社區、8個委員,怎麼會拿一個人沒辦法?現在大家可以看到,有65個"區分所有權人",卻也是莫可奈何啊!

後記:98.10.17 終於抽車位綁開會了,但是有住戶認為這更可怕:因為所有議案計畫要在一個半小時內開完,似乎想讓大家變成橡皮圖章,"趕鴨子上架"。

2009年5月17日 星期日

寫在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之前

 的確,會議記錄沒有紀錄重抽車位,但是包括主委在內去年就不只一次的決議重抽,因為 楊主委表示:有人去都發局檢舉,或說去年住戶大會決議人數未達法規標準、或說沒清點,總之就是無效。

當時,就有人表示參考鄰區運作,他們不必花十幾萬預算(500 x 298戶=149000)的出席費,用車位重抽就達到九成出席大會的成功綜效。大家因此依議。

相信所有委員對重抽與否,也都抱持客觀,至少2者取其1:
  1. 接受委員會全體決議重抽的結果,但看是否合乎法定程序。
  2. 不然也許就要沿用上屆發給住戶出席費,至少達到六成住戶出席率,讓出席住戶不至被愚弄。
但這議案不知未何,一議再議,就是不被記載進會議紀錄。沒被紀錄的事太多了,大家看看本站,有關降電容量等節能議案(點選鏈結)就是其中一例,由於約束力薄弱,委員們也是疲於"提醒"各個議案,時常要接受被情緒反彈的對待,只求這麼多議案不要又被"遺漏"了,包括32棟住戶反映滅火器也過期許久,公佈的錄音檔中最後尾端也有討論到住戶大會停車位重抽議題,但是各位可以去對照公佈的2月份會議記錄有無記載。

現在決議還是重抽,公告也貼了,住戶們沒有心理準備、以及充分資訊判斷,果然引起反彈, 楊主任委員也就"順應眾意"取消此次,以時間緊迫為由,無須經眾委員同意,所以可以是2者都不用做。

  面對 楊主任委員,未尊重管委會全體委員在月會中的決議,再度的、片面以部份住戶反對為由,即公告取消停車位重抽乙事,感到遺憾。

行政流程上,無端被改成:幾個住戶反對,就可以很有效率的:立即公告更改全體委員的決議。諷刺的是會議紀錄都還要一、兩個月後才會公告,讓委員們去函都發局更正紀錄的時效都過了。

 這個片面決定勢必影響週日的大會出席率,以及 全體住戶的權益,也為後續管委會的運作立下壞的示範:只要在月會與大會的空檔中,片面變更正常運作的因子,就可以達到某人的目的,讓整體意識無法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