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9日 星期三

再說一次就好?=永遠都不用做?

不做如何處理?再說一次就好?不做如何處理?再說一次就好?....
=永遠都不用做?=等你氣到真的告?


案件主旨:
社區 主委、樓管 拒絕依法公開所有資訊給其他提出文件申請的委員、住戶,貴局如何處理?

案件內容:敦北華城國宅管委會 王委員 詢問:
本社區 主委、樓管 拒絕依法公開所有社區資訊給其他提出文件申請的委員、住戶,貴局如何處理?還是坐視不管?

受理機關:都市發展局

回覆機關:都市發展局

回覆日期:2010/6/8

發文字號:99.06.08 北市都管字第09934053800號

處理情形: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
親愛的王委員您好,您致市長信箱電子郵件,市長非常重視,已交由本局為您答覆。有關您反映社區主委、樓管拒絕依法公開所有社區資訊1案,經查『國民住宅社區管理維護辦法臺北市補充規定』第15點第3項規定,利害關係人於必要時,得以書面請求閱覽或影印組織章程、委員會會議紀錄,及委員會保管之文書檔案、財產清冊、經費收支相關簿冊,委員會不得拒絕。本局已請社區管委會依前開規定辦理,以維社區住戶之權益。謝謝您來信指教,並祝您健康愉快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局長 丁育群 敬復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