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9日 星期四

大會資料公開聲明

為答覆住戶們詢問:對於日前十月十七日召開的社區住戶大會 (主委所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主委所承辦及發放的會議資料包括內載之<年度收支決算報告>,程序上,許多委員均未於會前獲得資料或會簽,一切錯誤及瑕疵與我們委員無關,特此聲明。

備註:1. 對於此次住戶大會流會,會計師未能依決議出席,深感遺憾與歉意。2. 本文件通過律師諮詢程序。

蘇 監察委員

32棟 王 委員

敬上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後記:自行公告後,11月份月會,主委較少自行下決議,開始尊重委員們的發言,除了部分的事務外,大多數議案,委員們終於可以順利用表決來定案,過去常要從8點多吵到將近凌晨1點,本次破天荒的只有半小時就完成會議,但是,這種情況不知可以維持多久。

一周後(11/10)管理中心貼出8,9,10月財報,終於有主委財委簽名,但月會中財委建議更正的年度收支決算報告仍尚未貼出。

2009年10月17日 星期六

何時才有停車位?

本次會議又流會了原因是楊主委宣佈人數不足。

問題一:
主委宣佈與會簽到人數220人,為何開會人數不足一半,顯示很多住戶對當事人、議題、會議召開的方式表達了沉默的抗議。
過去歷來名稱都叫"住戶大會",但是這次突然被不明原因改為"區分所有權人大會",由於我們正值在國宅回歸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時期,因為公寓大廈法規中沒有"住戶大會"、而只有"區分所有權人大會"的法律名詞,觸發住戶敏感神經,大家不是不明究理的反對,因為過去大會會議紀錄顯示許多重大決議都被"鼓掌通過",紀錄不良。
回歸會損失什麼?獲得什麼?住戶們在尚未被告知與充分思考的狀況下就被要求做決定,令人感受很不好,在隨後的談話會就有多位住戶指出:樓管公司對於所要討論的議案並未把充分的訊息印發給住戶,實在是準備不周就要主人發落。
訪問主委時,主委說:會在大會開始時說明,大會開始時僅推說:「今天沒要談回歸公寓大廈...」,等於沒有說明。「如果大家要修正"住戶大會"就修正」,但始終沒有詢問大家要不要更改,仍逕自稱作"區分所有權人大會"。

問題二:
錄影紀錄及訪談,本次會議多位住戶對社區停車位之抽籤,紛紛表達了若干疑議紀錄大致如下:
  1. 簽名與抽籤不應分兩處造成管制困難,抽籤隨即登記序號在簽名後方,過程應全程攝影存證。
  2. 殘障車位的實施方式?
  3. 去年三月之停車位抽籤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那麼繳交之停車費是否要退還?
  4. 如果合法那麼停車位是否要明年五月才重新抽籤?
  5. 如果本社區停車管理要修正那要多久才會修正完?
  6. 沒有車子還要硬塞車位給住戶,硬向大家收錢?
  7. 抽籤方式沒有優先身分,租戶與住戶都同時抽?
錄影紀錄....盡速製作中.....請期待